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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播“让证据说话”专题之一、二、三
发布时间:2023-04-30 23: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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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重大恶势力与权力保护伞长期勾结持续性犯罪

        最终将多家民企侵害致毁灭、不动产被剥夺并变造“合法化”

罪证(之一、二)

       ——基层应同法学(濮阳)访研工作室(因掌握他们大量、系统以有组织形式持续性犯罪证据,已被恶势力及腐败执法毁灭掉办公室及设施,现被迫游动办公)

     引言:“濮国土函字(2002)第51号文件”,依法形成于行政执法机关的200288日,即土地监管执法机关以濮阳市国土资源局编号文件形式,给我们接受托管的民营企业的《关于濮阳市市区快乐饭店招待所土地估价备案申请的复函》,并已对自有商业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分割出842余平米用作职工住宅楼用地,转为出让土地,以此“专项请示的51号批复”,完善了备案、交款、发证。可为何到了2021年的11月份,竟然不知鬼不觉地出现了这个伪造的《土地分割转让协议书》,将我们5.84亩商业用地变成《扶贫建筑公司》为土地权利人,并且成为持续性犯罪团伙虚假诉讼犯罪谋取我不动产“合法化”的依据?该虚假《协议书》,足以构成《刑法》“合同诈骗罪”的典型罪案的要件了吧?但该局不仅不依照国务院令《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反要归档不让明知的土地权利人知情,反交给虚假诉讼的罪犯以此为据纠合恶势力暴力拆除我快乐饭店招待所的平房十余间、侵占我土地5.84亩至今,公安机关面对我全套合法建设用地证件,却至今以此伪造合同来源于不动产监管机关而不予立案侦查,竟被政法及行政执法机关与虚假诉讼恶势力犯罪团伙变成为“全民扶贫建筑公司”“分割转让所得土地的民事争议”,助长罪犯暴力侵占至今,受害民企与法务托管单位久诉不理!!

注明:该原国土资源局产权产籍科存有通知快乐饭店招待所送去的原始征地付款凭证,与所交其它征地文件,一并证实被征地村队实收征地补偿金拾肆万肆仟余元,国土局以此为据,又收取土地权利人内部分割职工住宅楼占地842平米的划拨转出让土地补偿金后,专发了以下此(200251号文件批复,并发了土地分割后的使用权证。

   

      

本网靠“证据说话”,彻底揭破:濮阳多家合法民企法定产权,被什么人、什么时间、何种手段剥夺给犯罪团伙、将民愤转嫁给我们共产党的呢?!

看看!这存于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产籍部门,并已经引发虚假诉讼恶势力及保护伞利用“政府问题楼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不动产登记机构以“简化确权程序移花接木依据”的保护持续性犯罪证据!无需鉴定,连土地权利人___快乐饭店招待所的公章都是伪造的!怨不得连续几个月刑事报案,市不动产执法、公安、纪检监察至今竟无一字的答复!

    正当土地权利人依法授权法务机构正确处理历史形成的民企产权遗留问题,诉访形势得以稳定之时,长期受害民营企业初步接受“停止侵害,能够基本行使法权,澄清历史事实但不过于追究历史责任”的劝导,不过于追究政法腐败分子与恶势力的长期侵害,依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领导查验确认的“自有建设用地从未发生依法转移或变更”后,并于2020427日行文重新测量、核实,并向各有关机构备案,开始进入“城区更新改造实施方案”不久,就又由于恶势力引发出以上重大渎职腐败犯罪,他们不仅为掩盖历史罪案,还要利用权力实现将犯罪所得“合法化”,启动更猖狂的持续性渎职犯罪计划,竟连续多年多部门呼救不理,见死不救还暴力侵占不许自救,执法保护伞滥权设障妨害社会救助!岂非咄咄怪事?!

   长期冤假错案调研对公职违法犯罪规律性认识是:“法治不反腐就会丧权辱国!” 如本案:    

向主管不动产确权登记执法的机关当面指出“此伪造不动产登记的《土地分割转让协议书》涉嫌多种犯罪的证据,已经引起恶劣后果,应依《刑法》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的规定》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这是被毁灭民企正式报案!” 自然他们不屑一顾!此为罪犯及保护伞提交的单方秘密确权必需的窃取产权民企房地产的伪造《土地分割转让协议书》:复印件交虚假诉讼罪犯先行组织暴力强拆被害民企房产、侵占土地后,最终又实现“犯罪所得合法化”!

 

   

罪证(之三):

     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拒不依法移送刑事犯罪案件的自存与受害民企控告证据,反而亲自为毁掉民企的恶性犯罪所得不动产,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套用“问题楼盘确权登记合法化”的手段,帮其犯罪得逞!以下即是为虚假不动产登记申请的罪犯实现秘密确权审批的三件必备公文罪证:

 

行政执法机关长期配合恶势力与腐败司法犯罪不依法接受受害民企不动产登记确认,反而直接配合犯罪势力,不惜触犯刑法“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而积极直接对抗《刑法》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还要亲自出马,把政府“问题楼盘处置化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套进他们故意保护重大犯罪团伙实现犯罪所得合法化......

 

 

       不动产确权与登记机关无法解答该虚假登记及事前暴力侵占的合法性,只说“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被害人问“告你们有罪行不行?”答“谁搞的假谁负责!告吧!”诸多罪证会站出来说话的!濮阳的执法与监督不保护弱势民企反而压制,但它会飞到该去的地方!请看合伙犯罪得逞的最新证据:

     

明知虚假注册的申请“权利人”、“持证人”均为—— “全民扶贫建筑工程公司”于16年前已畏罪解散、隐匿,但证实:该逃匿十六年的虚假市场主体无一人申请过此不动产,全由犯罪团伙与行政执法机关合伙人秘密冒名操办!!

                                                                            

 

调查责任人管理法学研究员

    鲁世景、罗兆奎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二日